![]() 潭子力爭丘逢甲紀念碑 豐原堅持保留
【記者鄭宗惠報導】民國58年,抗日英雄丘逢甲家人在豐原區公老坪上,設置進士石碑和旗桿座,紀念丘逢甲,經過台中市文化局考證後,確認是丘逢甲當年考上進士時,豎立在家門口的旗桿座。潭子區最近積極爭取遷移到摘星山莊,並提供維護管理,3日上午文化局召開說明會,邀請文史工作者、地方民代等進行商討。
丘逢甲同治三年出生在苗栗銅鑼,居住11年,後來因為祖父病危遷移東勢居住11年,光緒六年跟隨父親遷移到豐原翁子邱家,並娶了在地人,算是豐原女婿,光緒15年也就是他25歲時,考中進士,但因為家境清寒因此三角呂家和豐原魏家出資購買柏莊(原址潭子大富路二段257巷內)讓他入住,但因戰亂柏莊已被拆毀。
民國89年大豐村長陳正忠複製公老坪紀念亭碑文,在豐社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丘逢甲抗日紀念碑,潭子區認為進士石碑和旗桿,象徵重要的歷史意涵,一、二個月前向文化局提出,申請古物遷移計畫,豐原堅持保留原地。
非常重視在地文化的台中市議員陳清龍表示,東勢、潭子、豐原和丘逢甲都曾留下歷史淵源,他在豐原停留時間最長,長達10年,又娶了在地人為妻,順理成章是豐原的女婿,而丘家墓園,包括丘逢甲母親的墳墓鄰近進士石碑和旗桿,丘逢甲紀念公園在豐原將近有半世紀,是很重要的歷史資產。
他說,每一個階段都是一段歷史,應該要尊重歷史,今天過後也會成為歷史的一部分,透過文化局召開的這場會議,東勢、潭子、豐原要更重視丘逢甲古物,所帶來的歷史意涵,將丘逢甲這段歷史發揚光大,帶動地方發展,他建議文化局透過複製古物的方式,達到歷史多贏的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