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違規酒駕上路 家旁巷口遇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員警攔查送辦
【記者柯明宏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員警於102年11月20日執行巡邏勤務,17時50分許在北屯區松竹路二段74巷口執行交通稽查時,發現一名男性機車騎士見警方盤檢,機車龍頭瞬間「抖了一下」,員警又見該機車未依規定裝設後視鏡,遂決定將其攔下盤查,當員警詢問該陳姓騎士何故見警如此緊張,陳男回說沒有,沒想到一開口便酒氣散露,讓酒駕漏了餡,經警方施以酒測值達0.26MG/L,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從事臨時工的陳姓男子(40歲)向警方坦承,今天下班後便與同事在北屯區北屯路朋友家中小酌,席間自己喝了海尼根啤酒(660cc)2罐,自恃沒有大礙且離家很近,便於17時許騎車返回松義街家中休息,在離家約200公尺遠的巷口看見警方攔檢,心中雖有遲疑了一下,但卻沒想到因自己機車違規未裝設後視鏡而讓酒駕犯行曝光,除直呼倒楣外並表示後悔,酒後駕車實在不能太「鐵齒」,保證一定沒事。
第五分局藉此呼籲民眾:只要有飲酒行為,切勿騎車、駕車,請搭乘計程車或與未飲酒友人共乘回家,酒駕除了致生危險之外,還會損失大筆金錢,並造成無辜的人受害,千萬別因為一時之便逞英雄,釀成大禍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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