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員警細心盤問腳踏車竊案 竊嫌默認:我偷的是這台!
【記者柯明宏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員警103年3月7日執行肅竊勤務,於16時30分許在北屯區中清路二段發現一名朱姓男子騎乘腳踏車徘徊觀望,行跡詭異,因日前派出所轄內亦有發生民眾腳踏車遭竊情事,員警隨即上前盤問,並請朱男到所配合調查,當員警出示相關資料後,朱男矢口否認表示「那台不是我偷的」!經員警詳查後,雖已排除朱男涉及日前轄內腳踏車竊案之可能性,惟當員警續而盤問「那現在騎的這台呢」?朱男無法交代來源,方默默坦承「我偷的是這台啦」!
經警方了解,現從事臨時工的朱姓男子(45歲)向警方坦承渠係於103年3月3日晚間與友人在西屯區飲酒後,因缺乏交通工具,復於漢翔路見一部腳踏車未上鎖,遂竊取供己代步之用,一個禮拜以來就騎著偷來的腳踏車當交通工具,和友人喝酒後,也不用擔心酒駕的問題,沒想到會遇到員警盤查,在細心員警的追問之下,無法交代來源而露餡;警方除通知腳踏車李姓失主來所領回車輛外,全案詢後,將朱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第五分局呼籲:請民眾勿圖ㄧ時方便,腳踏車疏未上鎖,將容易遭不法之徒覬覦,而臨時起意動手行竊,為了避免被偷,建議車主-「車不離身」,尤其是高單價腳踏車,並注意上大鎖(使用防剪斷或腳踏車警報鎖),以降低歹徒犯罪動機、增加犯案難度;警方亦將持續針對檢肅竊盜與各項刑案進行積極查緝工作,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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