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三萬還九萬 放高利貸遭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警方查獲
【記者江銀漢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於日前接獲黃姓民眾表示陳姓朋友向高利貸借錢,因無力償還,欲燒炭輕生,警方緊急協尋,終於找到陳姓被害人,並逮捕黃姓嫌犯,依重利罪移送法辦。
陳姓男子(75年次)因生活困頓,經濟週轉不靈,急需用錢孔,於103年6月初透過友人介紹向綽號「志仁」(黃姓男子、71年次)借貸新臺幣3萬元,黃嫌要求被害人簽署本票、蓋手印並交付身分證件影本,以10天為一期,每期應繳利息新臺幣4,500元,遲繳1日追加利息500元,10月2日黃嫌恐嚇被害人「不還錢,要他好看」。
至今陳姓被害人已給黃嫌25,500元,實在無力償還本金加利息計新台幣9萬元,被壓得喘不過氣,便興起輕生念頭,幸賴友人迅速報警協尋,警方積極偵辦下,終於在103年10月12日19時15分許在東區南天宮前查獲出面催帳取款黃姓男子到案,並起出本票等相關證物,全案依重利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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