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優渥應徵馬伕 第一天上工就被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警方查獲
【記者劉嘉助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為端正社會善良風俗,積極貫徹「掃黃」工作要求,除了對「豔名遠播」的涉營色情場所加強查察,以宣示淨化色情場所決心外,並針對有渉營妨害風化(俗)情事之場所加強取締,以強勢作為來遏止業者僥倖心態,全力防制違法涉營色情發生。
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員警於104年7月28日執行勤務,於0時許巡經臺中市北區漢口路附近,發現一女子神色慌張地離開汽車旅館,並搭上一部自小客車離去,員警警覺有異,隨後發現女子竟又進入另一家三溫暖,警方研判該女子可能為應召女子,遂於外面埋伏,並於其欲離開旅館之際將其攔下。女子被警方逮獲後,只得坦承剛剛才與一名26歲的劉姓男子以3000元的代價從事性交易行為。全案依規定帶返所偵辦,並查扣交易金額新臺幣3000元。
經警了解,花名晶晶的應召小姐表示自己在今年7月開始上班,每次交易可實拿1400元,剩下則交給應召站抽成。而劉姓男客表示自己是在看到小廣告後,打電話到應召站叫小姐,雙方約好地點後交易,不料在交易完成就遭警方查獲,全案於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而賴姓馬伕則無奈的表示,因缺錢看病,看在時薪250元的份上而應徵司機,今天才第一天上班,連錢都還沒領到就被警方查獲,全案於訊後依涉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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