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月1日起報考輕型機車駕照要參加路考
【記者姜永華報導】自105年1月1日起,申請輕型機車考照應參加筆試、路考(騎乘輕型機車應考)合格後,始得核發輕型機車駕照,路考項目均依現行重型機車考驗項目辦理。臺中區監理所表示,交通部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5條修正案,刪除申請輕型機車駕照免路考的規定,自105年1月1日施行。臺中區監理所提醒您,考照須備妥身分證正本、最近6個月內拍攝1吋相片3張及合格體檢表等(請至公立醫院、衛生所或監理所(站)委託之體檢代辦所檢查),經筆、路試合格及完成講習課程後,方得核發駕照,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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