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神飲料提神不成反暴走 誤把油門當煞車


提神飲料提神不成反暴走 誤把油門當煞車


【記者劉嘉助報導】日前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與920巷口發生連環車禍,造成1名民眾受傷住院、其他民眾輕傷,3輛汽車、7輛機車財損。因本事故現場橫跨雙向車道又正值上班時間,造成車流回堵,春社派出所警員王仁凱到場後立即協助交通事故警員黃崇銘測繪現場以儘快恢復車輛通行,待排除事故現場後,員警依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酒測,肇事者卓姓男子(35)身上散發濃厚酒味,一問之下,才知他前晚與友相聚歡,把提神飲料保O達當飲料在喝,早上自認已退酒,自己主動要載朋友返家,不料在轉彎減速時,竟誤把油門當煞車踩,導致連環車禍發生,卓男經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31mg/L,全案依觸犯公共危險罪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員警調查,卓男前晚有兩場聚會,均在聚會上與朋友共飲保O達,卓男認為自己是「慢慢的」飲用,到早上應會退酒,遂自告奮勇主動表示載友人返家,未料行經五權西路要右轉嶺東路口時,本想要踩煞車減速,卻恍神誤將油門當成煞車踩,導致轉彎時車輛瞬間加速,撞上對向停等紅燈汽車左側車身,由於上班時段車流量大,遭卓男擦撞的汽車撞上車旁及車後的機車,導致連環交通事故發生。卓男經員警依觸犯公共危險罪帶返所偵辦時,不知是否因宿醉昏頭或車禍撞擊受到驚嚇,當員警向其告知觸犯公共危險罪相關權利時,卓男竟回處理員警,「可這是我報案的耶!」,似乎是誤以為主動報警處理交通事故即無觸法的問題,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所長魏綉薌表示,部分民眾因為工作需要,經常飲用提神飲料來提振精神,但是該類飲料常摻有酒精成分,請民眾於飲用後仍應勿使用交通工具,以免造成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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