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開辦即時就業金 就業滿14日可領3千元獎勵


市府開辦即時就業金  就業滿14日可領3千元獎勵


【記者王文富報導】鼓勵青年積極尋職並返鄉就業,台中市政府繼108年推出青年「就業金安薪」,提供跨域補助金、短期職場適應金及上工獎勵金等三金,補助超過1400名青年,109年加碼再推出「即時就業獎勵金」,送給台中市青年就業過年禮,凡設籍台中市待業3個月青年,經推介就業滿14天,即可領取「即時就業獎勵金」3000元。


勞工局長吳威志表示,考量青年初入職場就業困境多,市府開辦「即時就業獎勵金」只要就業滿14日即可領取3000元獎勵,補貼青年生活開銷,若青年持續就業,更可合併請領「就業金安薪」之跨域補助、上工獎勵金等,獎勵金最多可達25000元。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代理處長許淑玲指出,台中市108年辦理求職登記青年超過26,000人,經推介就業者高達17,000人,於臨櫃服務時發現部分待業青年並非學經歷不好,有些因過去職場適應性不佳,面臨就業市場裹足不前,因此推動待業3個月青年經推介就業,也考量就業穩定性,若領取「即時就業獎勵金」後因故離職者,得於30日內轉職1次,並可再申領第2次即時獎勵。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109年除開辦「即時就業獎勵金」方案,3月將舉辦「返鄉青年就業博覽會」、4月「中科園區-科技薪貴就業博覽會」、5月「幸福五月-勞動萬歲」等徵才活動,歡迎有就業需求民眾,參考台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s://www.eso.taichung.gov.tw/ ),或撥打洽詢專線04-22289111分機36102、豐原就業服務站04-25271812及沙鹿就業服務站04-2662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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