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燃費違費處分書已寄出請儘速繳納! 【記者陳進林報導】臺中區監理所豐原監理站表示,針對去年汽車燃料使用費逾期繳納或尚未繳納的汽、機車車主,已於5月底前,以雙掛號方式寄出汽燃費違費處分書,處分金額為300元至3000元整,繳納期限至111年6月30日止。若逾期仍未繳納,除停止其辦理各項車籍異動,並依公路法第78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豐原監理站站長黃建興提醒車主,接獲汽燃費違費處分書後,請儘速至銀行、郵局、農會、漁會等金融機構或超商(統一、萊爾富、全家、OK)繳費,或就近至各區監理所(站)臨櫃繳納。除了現金繳款,各項行動支付平台例如嗶嗶繳、一卡通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及蝦皮購物等管道亦可用於繳納違費,多元而便捷,再次呼籲車主務必按時繳納汽燃費,以免逾期而受罰。 此外,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推行帳單無紙化,豐原監理站同時鼓勵車主申辦「電子繳款單」或「約定扣款」,每年7月底從車主指定之活期存款帳戶自動轉帳扣繳汽燃費,除能避免遺忘繳費,就算搬家或外派出差也不怕收不到繳款單、漏繳而受罰,既簡單又便利,而且環保愛地球。詳情請洽各區監理所站索取「委託轉帳代繳汽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或「電子繳款通知單申請書」填寫,或至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歡迎來電洽詢,電話:(04)2527-4229轉400,傳真:(04)2527-49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