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業配! 沒做這個動作車牌會被依法註銷! 【記者葉晉廷報導】臺中市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員警巡邏時攔查一部交通違規機車,意外發現機車的車牌是註銷車牌,陳姓男子聽到車牌遭註銷也嚇了一大跳,最後才找出原因竟然是忘記續保強制險!陳男因為1個疏忽,損失至少新臺幣1,500元。 水湳派出所所長涂嘉佑及警員程畯宏巡邏行經陳平路左轉榮德路時,看到一部藍色機車在轉彎時違規跨越雙黃線,就在攔下機車時,巡邏車內的智慧車載系統跳出警示「發現機車○號牌異常」,員警詢問車主陳男為何會騎遭註銷之車牌上路,陳男一頭霧水滿臉狐疑,直到涂所長出示車牌註銷資訊頁面,陳男才接受這個事實,經員警提示,原來陳男沒注意到要續保機車強制險,因此機車車牌遭到註銷,還要繳納罰鍰。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註銷之牌照舉發最高可處車輛所有人3萬6,000元罰鍰,並扣繳該車牌;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之規定,若車主未依規定投保或未及時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經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由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汽車處3,000元至1萬5,000元;機車處1,500元至3,000元;微型電動二輪車處750元至1,500元。未投保車輛若肇事,最高更會處3萬2,000元;另同法第51-1條規定,逾六個月未投保,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車主應定期檢查自己車輛的強制險情形,若對於車輛牌照是否遭強制險過期註銷,可洽詢各地監理單位,避免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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