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3
化解紛爭促和諧! 市府法制局推動調解機制成果亮眼

化解紛爭促和諧!  市府法制局推動調解機制成果亮眼

【記者陳進林報導】台中市長盧秀燕肯定,調解制度是司法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市府透過推廣調解,不僅彰顯調解委員對社會安定的貢獻,也鼓勵民眾在進入法院前,先透過調解妥善解決法律糾紛,減輕司法負擔,促進家庭與社區和諧。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市府持續鼓勵民眾善用調解機制,透過理性溝通處理民事糾紛及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避免訴訟耗時與人際衝突,進一步推動社會和諧。

  法制局表示,台中市調解制度成效卓著,自108年至113年間,全市調解成立率連續六年高居全國第一,113年度全市受理案件高達23,089件,成立22,189件,成立率達96.1%;而11419月,市府各區公所受理調解案件17,128件,成立16,493件,成立率達96.29%,顯示調解績效持續保持優異,充分反映制度效益。

  法制局指出,在這樣的背景下,許多調解委員在地方長期耕耘,實際展現制度成效。神岡區調解委員會主席陳秀美即是典範,她投入調解工作已19年,長期站在第一線協助民眾化解紛爭,深獲地方肯定。今年,她以作品「當遺產成為傷害的利器」榮獲市府法制局「調紛解結・情滿人間」徵文活動第一名,透過真實案例分享調解歷程,具體呈現調解制度在修復關係、撫平衝突中的關鍵角色。

  陳主席在作品中敘述一樁因遺產分配引發的家庭糾紛案件,母親與子女因金錢與情感交織而產生對立,調解過程一度陷入僵局。她秉持中立、同理與耐心的原則,引導當事人正視親情價值,最終促成協議成立,不僅避免訴訟,也讓家庭關係得以修補,充分展現調解制度「以和為貴」的核心精神。

  除成功案例,陳主席也分享調解未成的實務經驗,指出部分家庭糾紛因世代差異與價值觀落差,未能於調解階段達成共識。她以自身經驗反思,雖然調解非萬靈丹,卻能提供當事人理性對話的平台,讓衝突在合法、尊重的程序中被理解與化解,具有重要社會意義。

  法制局說明,陳主席除長期擔任調解委員,也曾任台中縣神岡鄉民代表及副主席、婦女團體理事長、消防婦女防火宣導隊分隊長,現任台中市政府民政顧問,長期投入公共事務與基層服務,對地方發展與社會穩定貢獻良多。

  法制局進一步表示,調解制度是我國重要的紛爭解決機制,具程序迅速、免費或低費用、保密性高及具法律效力等優點,特別適合處理鄰里糾紛、車禍及財產糾紛等案件。透過調解委員的專業與熱忱,不僅能有效減輕司法負擔,也有助於降低社會對立,營造良善、互信的社會氛圍。

  市府呼籲市民,若遇民事糾紛或刑事告訴乃論案件,可主動向各區調解委員會洽詢,善用調解資源,在理性溝通中尋求雙方可接受的解決方案,共同為社會和諧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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