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1
狹路相逢後視鏡率先陣亡 鏡頭君助警還原真相

狹路相逢後視鏡率先陣亡  鏡頭君助警還原真相

【記者劉嘉助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秀芳於日前晚上8點多接獲通報,前往東區東英路附近處理一起交通事故,20歲的何姓車主向警方表示,當天傍晚將車輛停放於住家路旁,約晚間8點準備用車時,赫然發現愛車左側後視鏡毀損,外殼甚至懸掛於車身,研判應遭不明車輛擦撞,惟對方未留下任何聯繫資料,遂立即報警請求警方協助。員警獲報後隨即展開調查,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晚7點多,一輛17噸重的大型貨車行經該處,因道路路幅不足8公尺,貨車行駛經過何男車輛時雖有減速,惟因車輛停放位置較為外側,仍不慎發生擦撞,駕駛並未下車查看,隨即駛離現場。

  警方於案發後不到2小時即鎖定肇事車輛,並循線通知34歲的陳姓貨車駕駛前來說明,陳男表示,當時並未察覺與車輛發生擦撞,才會逕自離去,經警方出示監視器畫面後,他坦承疏失,表示「錯了就是錯了」,對造成對方車主困擾也深感抱歉。警方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陳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之行為予以舉發外,另查明何男停車未緊靠路旁,亦依相關規定製單告發。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請務必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另呼籲駕駛大型客、貨車輛時,應特別留意車身左右及視線死角,行經狹窄路段務必減速慢行,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電腦版  |  手機版
執行速度: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