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年以上汽油車每2年須檢驗排氣! 市府環保局提醒:逾期檢驗最高恐挨罰1萬5千元 【記者陳明德報導】為維護空氣品質及守護市民健康,汽油車排氣檢驗制度自112年7月1日上路,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醒,出廠滿8年以上的汽油車,每2年須做1次排氣檢驗,若檢驗不合格,則連續2年都須排氣檢驗,檢驗均合格後,才可回到2年驗1次的檢驗頻率。環保局也提醒,逾期檢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可處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明,環境部已公告相關檢驗規定,自115年1月1日開始,由地方政府環保局委託合格認證的汽車代檢廠辦理驗排氣業務,車主只要有定期進行車輛安全檢驗,代檢廠電腦系統即會自動判斷是否須做排氣檢驗,後續車主僅須依照行照上的檢驗期限(發照日前後1個月內),到代檢廠受檢即可,不用另外查資料,也不會多收費。 環保局強調,透過落實汽車代檢廠的管理,不僅可確保檢驗結果公正、可信,也能讓整體服務更順暢。目前台中市通過認證的汽車代檢廠,無論設備、環境或專業人員,均符合中央規定,市府也會持續進行查核與輔導,讓制度順利銜接、檢驗品質不打折。 最後,環保局提醒,雖然汽油車不像柴油車會冒黑煙,但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等污染物,仍會影響人體健康,尤其在高溫、日照強的情況下,更容易形成臭氧等二次污染。呼籲市民養成定期保養、按時檢驗的好習慣,並多搭乘大眾運輸、減少用車,一起為台中的空氣品質與市民健康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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