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車停等紅燈擦撞自小客車 二分局警迅速處理幸無傷亡 【記者葉晉廷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115年3月11日13時58分接獲報案,指稱臺中市北區三民路與太平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經了解,係由李姓男子駕駛營業大客車(88年次),沿三民路三段由一中街往太平路方向直行;張姓男子(48年次)駕駛自小客車由,亦沿同方向行駛,雙方行經事故地點時,營業大客車車頭與自小客車車尾發生碰撞,所幸本起事故兩車駕駛均未受傷,員警現場依法對二名駕駛人施以酒測,並無飲酒情形。全案依規定蒐證處理,並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事故發生原因。 第二分局提醒民眾,市區道路車流量大,行經路口務必注意交通號誌並保持安全車距,隨時留意前方車況,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共同維護行車安全與順暢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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