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9
劉士州議員要求警局律定基層勤務標準作業程序及修法黃線、騎樓違停取締時間

劉士州議員要求警局律定基層勤務標準作業程序及修法黃線、騎樓違停取締時間

【記者葉晉廷報導】台中市議會427日進行第4屆第7次定期會,劉士州議員首先質詢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前台中市第六警分局長周俊銘因在逢甲夜市誤噴辣椒水遭調職,為何分局長高階警官要自帶辣椒水?現場並無現任公職,應否派高階警官或是由轄區派出所所長到場執行勤務即可?台中市警察局是否應該檢討律定標準作業程序(SOP),避免類似辣椒水事件情況再度發生?其次針對黃線、騎樓違停取締,勸導時間不同,應該建議修法統一標準,造成基層員警勤務極大負擔及累積民怨,請台中市警察局向中央反應修法,並且重新訂定取締標準,減輕基層員警勤務負擔,兼顧基層員警士氣及警民和諧。

  吳敬田局長首先感謝劉士州議員關心基層員警勤務負擔,針對誤噴辣椒水事件答詢:台中市警察局選舉勤務授權各分局長決定指派層級及安排勤務內容,前台中市第六警分局長周俊銘應該是負責指揮現場,指揮官自己帶辣椒水且在勤務現場試噴造成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等人不適確實有不當,在第一時間選擇隱瞞因此遭到記過調職,未來台中市警察局將對選舉勤務制定標準作業程序,防止類似勤務錯誤再度發生。

  其次吳敬田局長對現行黃線、騎樓違停取締時間標準不一致,造成基層員警勤務負擔及累積民怨表示:黃線停車影響車流量,騎樓違停影響行人行走權益,兩者基本上都是違規停車,現行法律規定黃線停車晚上八時至隔日早上七時勸導免予取締,騎樓違停則是晚上零時至翌日六時勸導不取締,惟遇到檢舉員警目前都會到場勸導,勸導雖然不會開罰單,但要通知車主到場,確實造成基層員警極大勤務負擔,未來將規定對勸導時間內的檢舉案件員警不必到場,僅向檢舉人說明法律相關規定,另現行黃線、騎樓違停取締時間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台中市警局將會向中央反應建議修法採相同標準,以減輕基層員警勤務負擔兼顧警民關係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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