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1
市府率中部五縣市之先發布台中港土石方作業要點 完善去化管理機制

市府率中部五縣市之先發布台中港土石方作業要點  完善去化管理機制

【記者張鈞閎報導】因應台中港將於今(115)年725日啟動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作業,市府都發局率中部五縣市之先,正式發布「台中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台中港作業要點」,建立非公共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運送至台中港的申請、檢驗、運輸及管理機制,提供中部地區營建剩餘土石方穩定、合法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管道,進一步完善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制度。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中央自今年11日起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程管理新制,中部地區因缺乏大型最終去化場所,面臨較大去化壓力。行政院日前宣布台中港將於725日啟動收容作業,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務分公司也於64日發布收容作業要點,開放收受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中部五縣市非公共工程產出的營建剩餘土石方。為確保後續收容及管理機制順利運作,市府提前完成地方配套制度研訂,並發布本作業要點作為執行依據。

  都發局指出,此次作業要點適用對象包含中市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以及經市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具公益性或符合市府政策的民間建築工程案件。內容明定申請程序、土質檢驗、自主管理、保證金、管理費、GPS流向追蹤、港區通行證申請及自主查核等機制,確保土石方來源可追溯、品質可檢驗、流向可掌握、運輸可管理。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市府已建立短、中、長期土石方去化策略。短期透過建築工程異地暫置措施,以及彰濱產業園區崙尾暫置區、苗栗縣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等跨縣市合作機制擴充去化量能;中期持續盤點公有土地及需土工程,提供再利用及去化空間;長期則銜接台中港填海造陸計畫,逐步建立中部地區穩定且具規模的最終去化體系。

  李局長強調,土石方管理不僅關係工程施工進度,更攸關公共安全、交通秩序及環境品質。此次作業要點發布,是市府推動土石方全流程管理及銜接台中港收容機制的重要里程碑。未來將持續依執行情形滾動檢討相關法令及作業機制,並與中央、港務公司及相關機關密切合作,逐步完善土石方收容、運輸及最終去化管理體系,提升中部地區土石方去化量能,兼顧工程發展需求、環境永續及交通安全。


電腦版  |  手機版
執行速度: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