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輛車1小時內接連發生2起碰撞事故 警籲起步前務必確認周邊車流安全 【記者葉晉廷報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115年6月18日17時10分及18時01分,接獲臺中市北區進化北路257號前發生交通事故案件,經派員到場處理,現場共計發生2起交通事故,所幸均未造成重大傷亡。 經警方調查,第一起事故發生於17時10分許,由廖姓女子(80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自進化北路257號前停車格起步欲往崇德路方向行駛,與沿進化北路直行之簡姓女子(68年次)所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碰撞,造成機車騎士全身多處擦挫傷,經送醫治療後無生命危險。 隨後於18時01分許,廖女於處理完前案交通事故後,再次由同處停車格起步往崇德路方向行駛時,與由進化北路內側車道往崇德路方向行駛,並向右變換車道之蔣姓男子(74年次)所駕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雙方駕駛均未受傷。 本案經警方檢測,相關駕駛人均無酒駕情形,本案已依規定完成現場測繪及蒐證,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將由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分析鑑定。 第二分局提醒用路人,車輛自路邊停車格起步駛入車道時,應充分注意後方及側方來車動態,確認安全無虞後再行駛離;而行駛中車輛變換車道時,也應確實使用方向燈並保持安全間隔。駕駛人若剛發生交通事故,在處理事故及恢復行車前,更應保持冷靜、仔細觀察周遭車流狀況,避免因一時疏忽而衍生二次事故,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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