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府勞工局見證中龍鋼鐵與工會三度簽訂團體協約 落實企業盈餘回饋 【記者林慈帝報導】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工會15日上午於中龍公司樂活中心舉行團體協約簽約儀式,在市府勞工局副局長羅群穆、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建智及台中直轄市總工會理事長曾木火等人見證下,由中龍鋼鐵董事長梁乃文與企業工會理事長趙敏志代表簽署。此次為雙方第三度簽訂團體協約,從起始會議到達成共識僅召開4次協商會議,展現良好溝通效率與勞資互信。 勞工局表示,中龍鋼鐵為大台中地區標竿企業,中龍企業工會也是市府推動勞資和諧的重要夥伴。雙方自107年首次簽訂團體協約、111年續簽至今,協商歷程大幅縮短,顯示勞資雙方已建立成熟的溝通機制。 勞工局說明,此次團體協約除延續多項優於現行勞動法令的規定,包括產銷盈餘獎金、制度化調薪、公司同仁子女結婚時得申請主婚假、普通傷病假及特准普通傷病假給全薪,以及優化喪假天數等;並再增加主婚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及陪產檢假的天數,並優化事假制度,強化家庭與婚育支持。 勞工局指出,市府近年推動將「利潤分享」與「AI數位/淨零轉型保障條款」納入團體協約,今年迄今已輔導包含中龍鋼鐵在內共6家企業納入利潤分享條款,即「公司有盈餘時,將參考產業薪資水準與同業競爭力,考量員工調薪」,鼓勵企業與員工合理分享經營成果。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企業支持員工籌組工會並簽訂團體協約,不僅能建立制度化對話平台、穩定勞資關係,也有助提升企業形象與競爭力。為鼓勵勞資合作,勞動部提供相關獎勵措施,新成立企業工會可申請最高10萬元獎勵金;自成立日起2年內,若工會會員人數達可加入工會人數半數以上,可再申請最高10萬元;企業工會與資方成功簽訂團體協約,則可申請最高25萬元。市府也將持續提供輔導資源,鼓勵轄內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共創勞資雙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