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路邊停車遇魔王關卡 翁果斷放棄卻漏了這一步

路邊停車遇魔王關卡  翁果斷放棄卻漏了這一步

【記者劉嘉助報導】路邊停車對很多人來說是「魔王關卡」,總得來回調整幾次,才能順利停妥;要是一個角度沒抓好,一不小心就可能碰撞其他車輛。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江世仁日前中午12點多,獲報前往南區仁德街處理一起交通事故。29歲的顏姓女子向警方表示,稍早將機車停放在路旁停車格內,前往附近辦事不到半小時,返回時卻發現愛車整輛位移,右側車身及後照鏡均出現刮損痕跡,就連安全帽也有摔傷痕跡,懷疑愛車可能遭人碰撞,但現場卻未留下任何聯絡資訊,只好向警方求助,盼能找到肇事者出面負責。

  員警確認顏女停車時間後,立即調閱現場周邊監視器畫面,循線比對可疑車輛,不到1小時便鎖定肇事車輛,並通知76歲的江姓男子前來說明。

  江男向警方表示確實曾到過現場,當時原想將車輛停入顏女機車旁的停車格,然而數度調整角度仍無法順利停妥車輛,過程中不慎撞倒機車,當下認為機車應該沒有大礙,便直接離開現場另覓停車處。面對未依規定處置所衍生的法律責任,江男看來相當懊悔,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其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之行為依法舉發,並協助被害車主處理後續賠償事宜,顏女對警方迅速查明事故經過,也表示感謝。

  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務必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無論事故大小,切勿因車損不知如何處理、認為損害不嚴重,或認為可交由保險公司後續處理等理由擅自離開,以免因未依規定處置而面臨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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