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魚市場公司董事長李煥湘自肥!? 謝志忠議員痛批:「沒政府了嗎?」 【記者葉晉廷報導】1日台中市議會市政總質詢,市議員謝志忠、施志昌、林祈峰、楊典忠、鄭功進指出,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煥湘,未依《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股東代表、專業委員費用支給辦法》規定辦理年終獎金及相關費用支給,自109年上任起,年年溢領1.5個月年終獎金,於113年,另以「領導有方」名目,獨為自己加發5個月年終酬勞金共35萬元,明顯自肥。議員們質疑台中市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並非員工,為何可以支領年終獎勵金及酬勞金?強烈要求市府儘速查明,並全案移請政風處查辦。 謝志忠說,農業局於今年3月針對市場管理情形,業務檢查後於8月31發文要求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一)加強監察制度運作及行政作業之熟捻度;(二)針對114年拍賣棟屋頂漏水局部改善工程採購及114年度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加發年終酬勞金等核有明顯缺失案件等補充資料,卻遲遲未收到回覆;9月23日又再發文催辦。謝志忠痛批:「是沒政府了嗎?還在睡嗎?」 謝志忠表示,依《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股東代表、專業委員費用支給辦法》規定,董事及監察人僅能夠根據辦法第五條:「三節慰問金中的春節慰問金新台幣每人兩萬」,然而,李煥湘卻以「監督費」名目自肥,加領5個月獎金,合計35萬元,全公司唯一,其與公司既有費用支給規範明顯不符。他質疑,相關情形恐非單一年度發生,要求市府全面清查歷年支給情形,釐清「監督費」名目究竟從何而來、每年實際支給多少,並於2日下班前提供資料。 謝志忠再說,114年度台中市魚市場拍賣場附屬設施整繕工程,於114年4月4日開工,4月29完工並於5月14日驗收完工,總經費為285萬元,完工後竟又以此工程向漁業署申請工程補助款,直言太荒謬,此種情形恐非唯一個案,要求市府全面徹查。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施志昌、林祈峰、楊典忠、鄭功進強烈要求市府,儘速查明台中市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情形、兩日內回覆相關資料,並全案移請政風處查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