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健仁/中市報導】為改善交通、整頓停車秩序,台中市政府計劃對寬度3公尺以上之人行道設置機車停車格,並整平人行道路面,頃正由建設、交通兩處積極研商辦理之中。
建設處指出,目前若干地區雖有機車停車格之規劃,但機車數量甚多,難以普及,致車輛任意停放,對交通、市容均造成負面影響。依照規定,寬度1.5公尺之地帶即可規劃機車停車格,台中市寬度3公尺以上之人行道不在少數,如以其中一側1.5公尺地帶規劃機車停車格,尚有1.5公尺空間可供人行。實際上,人行道淨寬在90公分以上即可使行人通行無阻。
依照規定,人行道主管單位為建設處,而停車格之規劃屬交通處權責,兩單位研商,初步認為應先以主幹道之3公尺以上人行道優先辦理,建設處並指示養護科,研議採局部施作方式,對人行道予以整平,避免因高低落差造成通行阻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