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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益銘/中市報導】民眾若有因婚喪喜慶、祭典、房屋裝潢、修繕新建或其它活動,需利用公有停車場使用時,請依「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累進及折扣優惠辦法」,辦理停車格借用事宜。相關借用申請,請逕洽台中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04)2225-8160或2225-8029洽詢。 市府交通處表示,為兼顧使用者付費機制,及考量民眾風俗、民情需要,市府依「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規定,訂定「臺中市公有停車場累進及折扣優惠辦法」,民眾若因婚喪喜慶、祭典等活動需利用公有停車場時,得依上述辦法辦理停車格借用事宜。 為便利民眾申請,及簡化申辦流程,需借用車格的民眾請逕上市府交通處網站-便民服務-申辦表單下載(網址http://traffic.tccg.gov.tw/form/index.asp?m=3&m1=9&m2=36)<公有停車場停車格位借用契約書>、<借用路邊停車位申請表>後,向警察局申請臨時使用道路許可後,再至交通處停管科辦理後續事宜。 若因工地出入而借用停車格時,請民眾於交通處網站-便民服務-申辦表單下載(網址http://traffic.tccg.gov.tw/form/index.asp?m=3&m1=9&m2=36)<台中市臨時性工程使用道路申請書>、<公有停車場停車格位借用契約書>、<借用路邊停車位申請表>後,向交通處交通規劃科或市府都發處辦理工地開工申報後,再至交通處停管科辦理。 民眾若有任何申請借用公有路邊停車格疑問,歡迎請逕洽(04)2225-8160或2225-8029交通處停管科洽詢。 |